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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忙立法 实效未现: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立法新进展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5-11 10:00: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美国自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改革最彻底、幅度最大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个人消费者金融保护法》(以下简称《多德—弗兰克法》)。该法案包括16个章节,848个页码,数千个条文。面对复杂的金融监管实践,该法案还只是一个开始,因为很多实施细则还有待相关机构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新法重点保护个体金融消费者

  《多德—弗兰克法》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成立由财政部主管、牵头的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FSOC)。对于监管机构来说,该委员会以统摄监管标准、协调处置各监管机构之间的矛盾为主;对于被监管机构来说,该委员会有权认定哪些金融机构可能对市场产生系统性冲击,从而在资本金和流动性方面对这些机构提出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并采取监管行动。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涂永前 杨鑫瑶 单位:西安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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