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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保法座谈会在汉举行
作者:zhangyy   日期2011-04-25 10:10: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报讯(记者张肖雯 通讯员陈丽霞)4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蒲海清一行来到武汉大学,就《环境保护法》修改听取湖北地区高校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

  蒲海清指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环境保护法》修改列入了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这次修改,是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起点上,重点解决当前环境保护法中一些条款与环境保护单项法律的有关条款不衔接、不适应新的管理要求等突出问题。重点涉及对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限期治理、公众环境权益、环境标准、环境监测、跨行政区域污染防治协调和人民政府环境质量责任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表示,此次《环境保护法》修改需秉承四个原则:不求大求全,着力在某些方面实现突破;避免部门间纠葛,求同存异;在政府责任、公益权利、监管制度等方面寻求突破;合理确定功能定位,妥善处理衔接关系。(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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