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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强了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先后出台了新的《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合同法》等多部法规。自新的《最低工资规定》出台后,各地政府开始频繁、大幅度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2010年为例,全国共有30个省市自治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幅度高达22.8%。《劳动合同法》则从多个维度强化了对企业用工关系的管制。这些举措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利益,但也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的制度刚性。按西方经济学经典教科书的预测,制度刚性会破坏市场变量的柔性调节作用,降低劳动力市场的自我修复功能,并加剧失业压力。那么,实践中会不会如此呢?国外学者在这一问题上的研究,可以为回答这一问题提供参考
制度刚性破坏就业论
人们研究制度刚性在失业中扮演的角色,很多都是通过欧美的制度比较来进行的。众所周知,欧洲劳动管制政策非常严格,其中尤以失业保险制度和就业保护政策最为突出,它们极大地束缚了企业在用工关系方面的回旋空间,直接或间接地提高了用工成本。与此相反,在倡导自由市场理念的美国,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力度要小得多。按新自由主义者的观点,这种差异是造成欧美两个经济体就业绩效差异的主要原因。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丁守海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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