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学术界盛行着名目繁多、级别广泛的评奖活动。许多学科都有类似被冠名为“十大×××家”的学术人物评选,以及各种规格的优秀论文、著作等评选活动,而评奖主办方则从国家、省、市直至具体学会,评奖周期更是长短不一。然而,有些评奖活动中所暴露出的异化现象,不但未能实现奖项设置的初衷,反而阻碍了学术的良性发展。
学术评奖存在的问题不容小觑。不少学术奖项的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呈现出浓烈的“官味”,多数评委在学术单位身居官职或为学术带头人,繁忙的工作使其难有足够的时间品评作品,仅浮光掠影地简单浏览后即进行评定。从评审结果看,获奖者具有官职身份者居多。评审过程所呈现出的乱象更是五花八门。这些被学术之外因素所左右的评奖,权威性和公信力令人生疑早在情理之中。前些日,科技部通告撤销西安交通大学原教授李连生获得的2005年国家科技进步奖,很能说明些问题。
评奖乱象的背后,有着深层的根源。原因虽多,名利居首。许多学者不是将学术研究当事业追求,而把获奖当成个人获取名利的敲门砖。通过获奖,进而拿到名誉、职称、津贴、房子……
近年来,媒体对学术评奖暴露的问题多有报道,但由于缺乏包括法制手段在内的有效监督和规制,最终多不了了之。当前,学术界正常的学术批评呈递减趋势,表面上学者们维持着一团和气。对学术评奖中存在问题的一味迁就,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学界的这种不良倾向。
学术评奖活动的初衷可谓树立学术楷模,砥砺学者潜心治学。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对评价学术成果、引领学术方向、激励学术创新、推动学术发展,作用巨大。其本色应首先强调作品的学术品质,不能“瘸子里头挑将军”,更不能搞滥竽充数,应坚持宁缺勿滥。而制定并遵守严格的评审规范程序,坚持程序面前人人平等,是克服评奖乱象的根本。
对评奖结果应加强监督。初评结果出来后,均应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以确保获奖作品名副其实,无异议后再行公布终评结果。这应当是李连生案件给予我们评奖活动的一笔最为宝贵的财富。如果当时提前公示准备授予李连生奖项的决定,也许李连生骗取奖项的闹剧就不会延伸到今日。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刘峰 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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