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学者对中国传统法制史的研究从未停止过。纵向的时间跨度涵盖中国五千年古文明的历朝历代,横向的研究范围涉及中国传统法制史的方方面面。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提到,“漕,水转谷也。”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则曰,“车运曰转,水运曰漕。”在《清代漕运法研究》一书中,作者将漕运定义为通过水路运输的方式将特定地区征收到的实物税输送至京师的一系列活动,其中包括了漕粮征收、漕粮运输、漕粮仓储、河道治理等活动在内。清代漕运法在承继了历代漕运法精髓的同时,“参汉酌金”,“详译明律、参以国制”,维持了清朝二百余年漕运的正常运行,对于康乾盛世也不无积极影响。清代漕运法,无论是法律的形式、体例,还是法律的内容都趋于完备,可谓是中国古代漕运法最好的总结者和最终的实践者。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彭江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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