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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灾后“经济—社会—生态”统筹恢复重建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3-23 16:59: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173期“特别策划 哲学社会科学视阈下的公共灾害”文章之一。

  重建目的是发展。灾后恢复重建就是要“在发展中重建,在重建中求发展”,最终目的是实现灾区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将社会经济的快速恢复发展与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充分结合,实现从简单的恢复性重建提升为科学发展式重建。

  重建前提是尊重自然。恢复重建必须以保护资源环境为基础前提,认识地震发展规律,考虑生态承载力,在处理好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上实施科学重建。

  重建思想方法是统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统筹的方法,着力做好经济、社会、生态体系的协调恢复重建,援建政府力量与灾区政府力量,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的统筹协调。

  重建目标是重塑均衡。地震破坏了和谐,打破原来的均衡状态,使灾区经济、社会、生态系统失衡。灾后恢复重建的目标是重塑均衡,达成的标志是:灾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系统达到均衡。

  重建对象是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是面对遭到重创的“经济—社会—生态”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启动特殊重建方式进行的一项系统工程。

  重建机制是共建。灾后恢复重建须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对口援建政府积极推动、灾区地方政府协调,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共建合作机制。

  重建保障是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是灾后恢复重建的有力保障。对口援建,体现了社会主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制度优越性。

  推行低碳重建系统工程

  随着大规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项目上马、重工业园区布局等,在经济迅速恢复的同时,也带来高碳隐患。

  低碳重建是一种历史机遇,能促使灾区经济、社会、生态改变原先的不太合理的演进轨道,跳跃性地向生态文明的方向发展,是灾区走出困境、重塑均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

  灾区应制定低碳发展战略,实施低碳系统工程。把发展低碳模式融入灾区可持续发展框架,以建设低碳导向型社会为目标,以能源结构调整、产业模式优化和技术体系创新为核心,以政策体系为保障,形成低碳发展路径:其一,实施以低碳能源为核心的能源调整工程(加快低碳能源开发工程;开展低碳能源储备工程;推广低碳能源消费工程;推进能源设施改造工程)。其二,推行以低碳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优化工程(产业结构低碳调整工程;产业梯度低碳布局工程;产业模式低碳演化工程;产业集群低碳导向工程;产业关系低碳协调工程)。其三,实施以低碳技术为核心的技术创新系统工程(低碳技术创新组织体系;低碳技术创新对象体系;低碳技术创新投入体系;低碳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其四,构建低碳发展政策保障体系(组织领导体系;法律法规体系;投入保障体系;社会环境体系)。

  排解灾区社会亚稳定状态

  汶川震后灾区形成了社会机能失衡、潜在矛盾蓄积的亚稳定状态,表现在民事纠纷激增(如绵竹市震前每年纠纷不超过4000件,2009年却达到15321件);宗教渗透威胁(都江堰在震后半年内就有10余起非法传教活动);心理疾病隐患(震后一年内有10余名干部群众因不堪压力自杀);救助政策不公(“同命不同价”,公司员工死亡最高可获赔60万元,而一个壮年农民仅5000元);监管机制不足(今年初公布的灾后重建审计结果显示违规使用2.3亿元,重复申请2.4亿元)等,若防范不力将严重威胁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构筑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严防非法宗教传播渗透、健全灾后心理援助体系、提升救助力度与公平度、完善监督灾区政府机制,最大限度消除汶川灾区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构建排除震后社会亚稳定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

  排解灾区的社会亚稳定状态,需深入灾区,寻找维护社会稳定的各方力量,并构建有利于保持灾后社会稳定的制度和政策环境,针对城镇和乡村社区解决纠纷矛盾、维护宗教和谐、增强心理辅导、加大救助力度、加强和改进政府作风建设,切实保障基层民众的生活。

  消除灾区生态经济次协调

  灾区“经济—生态”矛盾尖锐,生态经济系统运行失衡的风险激增,系统出现次协调状态。“重经济轻生态”问题突出,表现在2009年,灾区生态恢复项目共177个,206亿元的投资额仅占当年灾后重建总投资额的2.2%;而生产力布局与产业调整项目共11236个,1595.5亿元的投资额占当年灾后重建总投资额的17%。在投资项目数量上,经济恢复项目是生态恢复项目的63.5倍;在投资额度上,经济恢复项目是生态恢复项目的7.7倍。在明确灾区生态经济次协调现象可控可防的基础上,转变发展方式,通过树立灾区绿色低碳重建理念,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减轻生态环境压力;加强产业模式优化力度,降低环境恶化风险;建立生态投入机制,提高生态承载能力;健全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绿色考评机制,保障灾区发展方式转变,从根本上消除灾区生态经济次协调,实施生态经济示范工程,力争将灾区建设为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推动灾区“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

  推广生态重建系统工程,就是基于现有的社会经济基础及背景,充分发挥已经确立的或潜在的社会经济优势,对灾后重建过程中的社会物质和能量投入进行统筹优化,达到灾区生态系统碳循环的低碳均衡。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汶川灾后‘经济—社会—生态’统筹恢复重建”课题组)

  (本期特别策划采写工作组:童力、吕莎、吴志明、毛中秋、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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