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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研究者应分担灾害研究的责任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3-23 15:31: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173期“特别策划 哲学社会科学视阈下的公共灾害”文章之一。

  应对灾害与灾后重建,社会科学必须有所为,且大有可为。自然科学探究自然灾害规律,工程科学研发救灾重建技术,它们解决的是“科学”问题,针对自然灾害非常有效。而社会科学从“人文”角度关注灾害中的“人”,抓住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问题。

  科研责任——对自己负责

  公共灾害问题本身属于社会科学的研究范畴,灾害的社会科学研究是灾害综合研究的有机组成部分。唐山大地震后,中国社会科学工作者便开始研究地震灾害的社会学问题,此后逐渐开展了灾害社会学、防灾学、灾害史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社会科学要求理论紧密联系实际。社会科学研究者应在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通过观察社会现象,联系社会学理论,分析本质问题,在完善和创新理论的同时,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

  社会责任——对人民群众负责

  社会科学的价值在于正确回答最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的现实问题,公共灾害问题显然属于此类。在应对公共灾害问题上,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发挥其紧跟社会热点、贴合人民群众的特点,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帮助受灾群众。

  如针对频发的校园惨案,社会科学研究应抓住众多案件的共性特征,深层剖析反社会心理的社会根源,深入研究社情民意表达机制、社会冲突调解机制、社会舆论引导机制、大众媒介传播机制、弱势群体心理疏导机制等的制度化与规范化问题,探讨如何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如何建立符合处于高速发展期的现时中国的社会信仰与道德意识体系,以增强社会软实力,综合治理反社会心理这一重大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政治责任——对党和政府负责

  中国的社会科学要始终服务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公共灾害问题是反映社会科学研究者高度政治责任感的重要研究领域。社会科学研究者要强化政治意识,提出应对灾害的有效措施,服务于政府宏观决策。

  汶川和玉树震后,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投入灾后恢复重建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大量对策建议,为灾后又好又快重建、实现科学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为预防或应对未来类似事件的发生,社会科学研究者要有预见性地提出长效机制,如舟曲泥石流灾害就是汶川地震改变地质构造,再遇上特大旱灾,又遭连日暴雨所致,通过科学规划、严格防控是可以尽量避免的。

  历史责任——对人类文明负责

  公共灾害发生是环境脆弱性和人类脆弱性相互作用的结果。环境脆弱性是人类过度开发自然资源的不良后果;而人类脆弱性一方面表现为不发达的社会经济条件及生产能力所决定的对环境变化的无能为力,另一方面则是制度不完善、发展不均衡等引起的人类内部的不和谐。每一次大的公共灾害都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损失,社会科学研究者要站在延续人类文明的哲学高度(如汶川震后对羌族文化的保护)来研究这类问题,推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徐玖平 单位: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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