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173期“特别策划 哲学社会科学视阈下的公共灾害”文章之一。
自然灾害给百姓造成的灾难是巨大的,灾后重建的任务也是极为繁重的,特别是在偏远的乡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灾难发生后国家快速地做出反应,各部门制定了相应的灾后重建规划,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灾区以极大的方便和支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来自全国各地的灾后重建的援助很快便聚集在一起,人们尽全力去帮助那些受灾群众,形成了举全国之力抗击灾害、重建灾区的宏大声势。
但是,在这种热闹的场面背后我们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缺乏社会评估的快速重建使得许多规划的制定都只可能是救一时之急,而不能体现出长远的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国家的总体目标。
从我们在灾区的走访以及第一线发回来的资料显示,现在的灾后重建是极为缺乏预先社会评估的,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很多重建项目的设计都存在着地方行政部门一相情愿的盲目性。虽然百姓一时可能会消除无处安身的凄凉景象,但是从长远看,很多问题实际上都存在着隐患,这些都可以说是潜在的社会隐患,忽视了这些隐患,再好的规划和设计也都只能是一种“看上去很美”的摆设。
自然灾害所毁灭的不仅仅是物质性的家园,人们赖以生存的精神家园也同样遭受了极大的创伤,这种创伤甚至可能是根本无法弥补和恢复的,只能是通过社会安抚的策略来使其渐渐地淡忘。我们看到了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为了体现政绩,盲目地搞形象工程式的灾后重建,征用大量的耕地而把房子整齐划一地、一排一排地修建在一起。但这样的房屋面积极为有限,人们的生产生活显得极为的不方便。许多灾区的农民都担心,这样搭建起来的窄小房屋,未来可能连农具都没有地方去摆放了,更不用说养鸡、养鸭、搞家庭副业了。
房屋本身不仅仅是人们躲避风雨的遮蔽物,它还寄托人们的思想和情感。人们选择建造什么样的房子,建造时又会选择怎样的材料,建筑空间的分布该怎样处理等等,这些都不是简单遮掩物的概念就能够完全涵盖的,最为重要的是要由人们所居住的特定的社会环境、文化观念以及生态状况所决定的,地震灾区部分处于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羌族和藏族,如何能够尊重他们的文化传统,又能够使他们在灾害中失去或者受到损失的社会关系得到最大可能的恢复和抚慰,这些都是社会评估工作者所追求的核心目标。其中,最为重要的也许是如何能够使他们的文化传统不至于因为这次灾害而发生巨大的损失,使他们的文化在经历灾难之后还有能够传承下去的载体。
社会评估,根本目的是要让“社会”说话。在今天国家强调以民为本的和谐社会的建构过程中,灾后重建亟须这样一种来自老百姓的而由评估者搜集上来的对于规划者规划的评估和批评性的反映。这些评估和批评性意见的提出,目的在于改进规划的目标群体的设定,使其更加有利于大多数的当地百姓,同时可以使由规划而形成的国家政策更加容易得到实施和落实。
毋庸置疑,社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它需要整体性地考虑各部分的结构及其功能,使这些部分能够有机地运转。恢复重建同样也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而作为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重建可能是恢复重建最终要瞄准的目标,一切其他的重建都应该是为这样的社会重建而服务的。认识到这一点尤为显得重要,因为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离开了社会而光谈人的需求是没有任何意义可言的。因此,在进行整体性的灾后重建这一项系统工程之前,我们需要开展对于灾后社会生存状况的整体性评估,借助这种严格的社会评估,我们才能够更加切实地开展各项具体的恢复重建上的规划工作。
社会评估是“先头兵”,没有社会评估的先行,许多其他的建设都可能是盲目的。我们所创造的一切实际上最为首要的是为了维持这个社会的持续发展而做出的,也就是要为这个社会能够长久地存在而服务的。有了这一点的认识,灾后社会评估的迫切性自然也就不难想象了。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赵旭东 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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