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消费社会化进程未能摆脱假冒伪劣产品问题的困扰,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一直面临威胁。“毒奶粉”、 “假药”、 “假学历”等屡见报端、电视和网络等大众传媒。面对假冒伪劣产品问题,人们很自然会把其归因于肇事者背后的利益驱动。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什么个人对利益的追求会置法律和道德于不顾,频频逾越法律红线、冲破道德底线,甚至无视他人的生命安全?
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消费社会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西方消费社会理论相继被翻译和介绍进来,如布西亚的“符号消费”理论以及费瑟斯通提出的后现代主义视角下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消费等。其中,用凡勃伦的“炫耀性消费” 来解释我国目前的消费现象更贴切、更符合实际。
......(作者:吴金海 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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