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朝野争论已久的《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DA 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使之正式成为生效法律。该法是对1938年《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FFDCA)进行的最大规模的一次修订,是美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领域70多年来动作最大的一次改革。我国是美国的第二大食品输出国,该法对我国的食品出口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立法理念及一些具体制度上也有值得我国借鉴之处。
“花生酱事件”引发变法
美国这次在食品安全领域进行大规模修法有其内在原因。根据美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CDCP)的最新统计资料显示,每年有4800万美国人生病,也就是说每6名美国人中就有1个人生病,12.8万人会入院治疗,而其中有3000人是死于不安全食品导致的疾病。
......(作者:钱涌 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信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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