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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制定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法
作者:liuhm   日期2011-03-15 16:04: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170期“两会特刊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文章之一。

   伴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哲学社会科学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也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

  为保障哲学社会科学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健康发展,有必要制定“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法”。

  应以法的形式确立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思想,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和“双百”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推进理论创新。

  应以法的形式确立哲学社会科学在国家战略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哲学社会科学在引领社会前进方向、构筑人类精神家园、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推进制度文明、提升国家软实力、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着独特作用。

  应以法的形式完善并创新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推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向文化引领和决策咨询等应用性成果的转化机制,建立健全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人员的评价机制,改变单纯的论文和著作导向,把社会服务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应以法的形式确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主体地位。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和造就各种专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专长。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社会地位。特别建议设立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相匹配的社会科学院院士制度。

  应以法的形式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的奖励体系。建议设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奖,奖励在哲学社会科学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以及推动研究成果转化方面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员。

  应以法的形式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保障措施。首先,确立财政支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责任,建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财政投入保障的法律机制。其次,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条件、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进行规划,实现信息共享,改变封闭、分散的研究格局。通过基础条件、平台、信息建设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效率和质量。最后,健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捐资支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形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多元投入的格局,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及奖励的捐赠应当实行税收优惠,并对捐赠人给予表彰。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吴春梅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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