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柯恩(Jerome Cohen)教授于1960年代在美国创始中国法律学研究以来,这个领域逐渐引起愈来愈多美国学者的关注。到目前为止,除了美国历史最悠久的法学院(如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的法学院)以外,大约每超过16所美国法学院的师资中就有至少一位专门研究中国法律的学者,包括新建立的韦恩州立大学及薛顿贺尔大学。此外,美国的中国法律学者的影响力不限于学术界。这些美国法学院往往与各种各样的中国政府机关及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举办合作交流项目,为之开设美国法律课程培训班和以中国法律改革为主题的讨论会等活动,并负责培养去美深造的法律研究生(这些学生毕业回国后有一部分会在中国法律界扮演重要角色)。因此可以说,不少美国的中国法律学者会对中国目前所进行的法律改革产生影响。显而易见的是,美国学者这几十年来对中国法律的研究在深度上及数量上均有巨大的发展,他们对中国的刑法、行政法、商业法等都作出了具有学术价值和实际价值的贡献。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侯孟沅 单位:纽约大学法学院亚美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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