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能。《管子·禁藏》云: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是规范性决策理论的一大基本原则。实际上,人们并非无条件地遵循这一原则。Kahneman的冷水实验最早证明了人们并不总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实验中,被试先后体验两种不同的负性刺激。刺激A:将手浸没于14℃的水中60秒。刺激B:将手浸没于14℃的水中60秒,随后提高水温至15℃,继续浸没30秒。14℃与15℃的水温均会产生不适感。在没有告知水温及持续时间的情况下,主试要求被试从以上这两个刺激中选择一个作为第三个刺激,69%的被试选择了刺激B。这违背了逻辑,因为多加上一段有害刺激,不应该让被试觉得更好。此时“避害”变成了“趋害”。
虽然Kahneman 等人选择负性刺激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对“两害相权取其轻”这一原则提出质疑,但至今鲜有研究选择正性刺激,以探讨人们是否遵循“两利相权取其重”这一原则。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行为决策课题组以金钱作为奖赏或惩罚刺激,检验人们能否理性地遵循“趋利避害”原则。
......(作者:毕研玲 苏寅 饶俪琳 这一研究成果具体请参见Li, S., Bi, Y. L., Su, Y., & Rao, L. L. (2011). An additional gain can make you feel bad and an additional loss can make you feel good. Advances in Psychological Science, 19(1), 9-17.)
?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