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契约理论的早期思想可以追溯到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他在1937年那篇经典论文中指出:“由于预测的困难,关于商品或劳务供给的契约期限越长,那么对买方来说,明确规定对方该干什么就越不可能,也越不合适。”科斯进一步暗示,如果契约不完全,一种称之为“企业”的关系就会出现。
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从类似的角度讨论了雇佣契约和销售契约,认为前者是一种权威关系,即雇员在一定范围内服从雇主的指挥。雇佣契约能够代替销售契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越强对雇主越有利,另一方面雇员也将得到更多报酬。
......(作者:聂辉华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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