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事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利于促进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军协调发展,整体推进军事法制建设,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完备的法制保障。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应当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以所有现行法律规范为基础,分门别类,划分为若干部门法,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有机统一整体。目前,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主要由宪法及相关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门类)构成,没有关注到军事法的特殊地位问题。笔者认为,从法律部门的基本特征和现实情况出发,军事法应当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作者:张建田 单位:中央军委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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