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通过一系列标志性判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警察程序进行了革命,即对警察程序施加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今天,沃伦法院的法学原理虽然存活了下来,但参与刑事司法制度的每一个人——警察、检察官、被害人、学者以及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内的法官——都认为最高法院在这个领域颁布的规则是一个失败。该书作者令人信服地说明了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是美国的宪法体制导致其刑事诉讼规则以零碎的、一案一判的方式发展起来,而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以一部统一的刑事诉讼法典的方式制定出来。
该书为推动美国对其法院制度进行系统性和实质性的改革作出了重大努力,引起了法学、政治学和犯罪学领域学者的强烈兴趣。(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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