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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城市空间公共化下的“群租”
作者:cuicen   日期2011-01-28 13:56: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在城市化压力不断增大和公共服务需求不断扩充的背景下,“群租”及由此衍生的社会问题尽管只是城市化过程中泛起的一丝涟漪,却给行政任务的扩展及任务结构的转变提出了再思考的巨大空间。

  面对问题迭出的“群租”现象,2011年2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以最小出租单位和人均租住面积最低标准作为商品房租赁的规制依据,引发了巨大争议。

  为维持社会秩序,个人权利之间对峙的消解往往依赖于各自权利边界的退缩,从而形成一种稳定的私法规范秩序。民法上的相邻关系以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防止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等,限制个人权利的滥用。然而,城市化过程中,政府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其环境之间,依赖程度不断加强,冲击着既有思想体系和在历史中形成的各种机制。城市化是一种空间公共化过程。

......(作者:徐键 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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