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被精神病”,即未患精神病的人却被当做精神病人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的情形。最近发生在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的一起为争夺致残男子监护人而妻子“被精神病”的案例,再次凸显了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存在的严重缺陷。
“被精神病”侵害基本人权
此案之前,类似案件已发生多起,绝大多数表现为正常人被强制送进精神病治疗场所,其人身自由受限并被强制治疗。在这些案件中,受害人轻则受到重大的精神伤害,重则受害致死。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被精神病”现象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发生家庭纠纷后,一方将不属于精神病的家庭成员强制送到精神病院,如因为财产纠纷将自己的亲属强制送进精神病院。
......(作者:管洪彦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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