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史学研究的渐趋深入,有关法律史学研究范式之争愈发引起学界之关注。史学范式与法学范式之争为当前法律史学界分歧最为明显的两大阵营。澳大利亚著名法律史学者维拉曼特认为“企图把法律研究同历史学科分离开来是一种枉费心机的做法”。维拉曼特的话反映了他本人对此学术争论的态度。
《〈大明会典〉研究》对研究对象之多重考证,以及对学界关乎《大明会典》的讹误观点之考订,基本可靠,令人信服。该书让我们思考:应选择何种法律史学研究范式?
......(作者:张雷 单位:商丘师范学院政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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