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刑法学研究呈现出三个闪光点:理论话语权在刑事立法中的分量有所提升,刑法学研究开始以司法为导向,两大犯罪论体系进入正面交锋。这些闪光点,未尝不是2011年的学术增长点。
理论话语权在刑事立法中的分量有所提升
就我国刑法学的现状而言,“面向立法者的刑法学”仍然是重要的研究取向。刑事立法文件是刑法学最重要的研究文本,国家刑事立法活动自然能够给理论提供足够多的研究空间,并催生一批研究成果。
酝酿多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正式提交给国家立法机关审议。与之前历次刑法修正案不同的是,《刑法修正案(八)》开始触及“死刑存废”这一复杂、敏感的刑法问题。
死刑立法早在20世纪90年代即作为一个学术热点,并延续至今。我国学者对死刑的弊端、我国刑法死刑限制乃至废止的路径、方式、方法、策略等进行了长期的跟踪研究,形成了一大批有价值的理论成果,成为说服立法机关启动废除死刑立法的重要智力资源。这次废止的13个死刑罪名,在理论上早已达成了共识。这表明,理论话语权、学者话语权在国家刑事立法活动中的分量有所提升。
......(作者:于志刚 李怀胜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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