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他律的”是康德首先提出的一个命题。康德认为,道德是人的内在思想动机的规范,因而不具有强制性,道德的普遍规律总是伴随着自律概念;法律是人的外在行为效果的规范,因而具有强制性,法律是他律的。其实,法律不仅仅是他律的,法律也是自律的。
康德的法律他律观建立在两个假设之上:其一,人性是恶的,人们不具备自觉遵守法律的善良意志。其二,对法律性质的判断上,视强制性为法律的主要特征,忽视了法律的正当性。法律被当做主权者的命令,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为避免惩罚就必须遵守法律。
......(作者:徐立 聂长建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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