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翥先生在《中国社会科学报》相继发表三篇文章(《契丹小字〈萧敌鲁墓志铭〉和〈耶律廉宁墓志铭〉均为赝品》,2011年5月19日,以下简称《刘文A》;《再论〈萧敌鲁墓志铭〉为赝品说》,2011年6月16日,以下简称《刘文B》;《再论〈耶律廉宁墓志〉为赝品》,2011年11月10日,以下简称《刘文C》),指责拙著中研究的契丹小字《萧敌鲁墓志》及《耶律详稳墓志》(载于吴英喆、杨虎嫩:New Materials on the Khitan Small Script— A critical edition of Xiao Dilu and Yelü Xiangwen(《契丹小字的新资料——萧敌鲁和耶律详稳墓志考释》),英国环球远东出版社,2010年12月)为赝品。作为一名契丹文研究者,刘先生对新刊布的资料感兴趣,这固然值得赞许,但对于他鉴定文物的方法及得出的结论,笔者则不赞同。
同音异译字不是错别字
以往的研究表明,契丹小字文献中既有同音异译,也有省略元音或重叠元音的现象。这些特征有助于检验相关资料的真伪,但不能把同音异译字当做错别字或鉴定赝品的决定性依据。《刘文A》据新资料中的“天庆”、“大安”及“统和”等年号的同音异译字得出有关资料为赝品的结论,很难令人赞同。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吴英喆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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