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年前,经由普特南的文章,我结识了麦克道威尔(John McDowell)。后来更知道,他在当今美国哲学界具有崇高的地位。相比之下,布兰顿(Robert Brandom)进入我的视野要晚得多。
罗蒂在一次访谈中,当谈起“美国哲学四大家”时,认为“四大家”应该是“奎因、塞拉斯、戴维森和布兰顿”,而不是“戴维森、普特南、奎因和罗蒂”。他还说道:“我从其身上学得最多的那个人就是布兰顿。我认为,他的作品可以被看做是近五十年来,在心灵和语言方面,分析哲学的最终结果。” 哈贝马斯在评价布兰顿时说:“《使之清晰》是理论哲学中的里程碑,它可以和1970年代早期《正义论》在实践哲学中所建造的里程碑相媲美。”
这引起了我对这位匹兹堡学派领军人物的兴趣和关注。2009年,当有机会再访美国时,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到麦克道威尔和布兰顿所在的匹兹堡大学去。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南京大学哲学系 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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