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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全球法学界的新课题
作者:cuicen   日期2011-12-26 10:01: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报讯(记者冯宇)所谓新媒体,是指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基础之上的新的媒体形态,如数字报纸、网络、触摸媒体等。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如何对其进行规范已成为全球法学界面临的共同课题。

  日前,由北京大学中国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和英国英中协会主办、牛津大学媒体法比较研究中心协办的数字化时代新媒体使用规范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研讨会分别从“微博的使用规范”、“社会媒体中的隐私”、“社会媒体中的诽谤”三个方面,研究在数字化时代如何科学对待和合理使用新媒体。

  与会者围绕“数字化时代的新媒体使用规范”、“公权力介入新媒体的边界”、“社会媒体与网络诽谤”、“微博热的思考及规范”、“技术赋权的社会性媒介与隐私意识法律化问题”、“微博侵犯隐私情形”、“新媒体对诽谤案的挑战”、“微博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等热点议题进行深入探讨,提出许多新颖而富有启示性的见解。

  伦敦国王学院法学院的佩里·凯勒博士基于欧洲的媒体管理实践提出,媒体概念会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发生变化,法律监管面临新的挑战。西班牙巴塞罗那大学的约瑟夫·卡波纳博士介绍了欧盟开展数字融合的现实挑战以及总体法律责任问题。

  新媒体在我国正在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日益凸显。此次会议在我国召开,预示着新媒体规范的法学议题已经成为我国法学发展的一个学术增长点,值得法学界格外关注。(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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