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在保护民事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11年10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启动了民事诉讼法新一轮的修改。此次修改主要涉及7个方面: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完善简易程序;强化法律监督;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完善执行程序。这3篇文章由参与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专家撰写,有宏观论述,也有对公众关心的公益诉讼问题的探讨。
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应重点处理好以下5个关系。
1 处理好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
从1982年试行民事诉讼法至今,民事诉讼法的修法理路主要是构建诉权对审判权的制约机制,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应当沿用1991年修改民事诉讼法的指导理念,高举当事人的诉权,以诉权保障为基本修法思路。
在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中,最重要的是强化三个领域的诉权保障:起诉权的强化保障、取证权的强化保障、申诉权的强化保障。分别解决实践中存在的起诉难、取证难和申诉难。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汤维建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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