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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
作者:cuicen   日期2011-12-23 10:03: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新形式战争挑战战争法

  本报讯(记者刘鹏)12月10日,“战争在其新形式下对战争法的挑战”研讨会在京举行。此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荔荪战争法研究所主办,来自国内多所高校的30余名专家学者与会。

  与会者注意到了新形式战争对战争法的挑战。国防大学教授丛文胜指出,当前新形式战争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就是联合国授权行动,该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以军事行动维护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际和平与安全秩序,是以维和为行动的根本目的。联合国具有以军事手段制止战争的权利,但这并不等于联合国有进行战争和授权其他国家与组织进行战争的权利。海军北海舰队的王明勇认为,当前战争法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战争形态变化、科技迅猛发展、非传统安全威胁、集体安全机制变形、新干涉主义等因素。

  交战规则问题也受到与会学者的普遍关注。解放军军事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庭长谢丹教授指出,冷战结束后特别是新世纪以来,交战规则问题在国际军事法学界受到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但中国军事法学界对交战规则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加强对各国交战规则的比较分析,汲取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运用交战规则的有益经验,对促进中国军事法制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多样化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法的运用技能有现实意义。(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商法为文化发展提供支持

  本报湖北讯(记者明海英)12月11日,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大学举行。与会学者围绕商法与民法的差异性、商法中的疑难问题研究及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等展开了深入研讨。

  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姚仁安强调,厘清商法与民法在思维理念、基本原则上的差异,解决由此带来的学术理论以及立法司法上的疑难与困惑非常重要。当前乃至很长一段时间内,文化产业领域的社会关系和利益主体将日趋多元,涉及资本市场、企业发展等许多商事法律问题。商法研究应加强相关理论支撑,加强对文化企业的治理结构、合并分立、规模融资以及文化企业的社会责任等问题的研究。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也指出,商法研究必须要有国际法的视野、比较法的考量、中国法的实证;应以问题为导向,打破学科界限和部门界限;要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关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商法问题;以研究和解决问题为中心,以影响中国商法制度改革为目标,通过翻译国际商法规则、参与国际商法规则制定来提升我国商法的国际知名度。(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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