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道教是在日本固有信仰的基础上,在外来宗教文化(主要是中国)的影响下而形成的。在神道古典《古事记》和《日本书纪》中,并无“正义”一词,但这并不妨碍我们通过对“记纪神话”的解读,探讨其中蕴涵的正义观。
首先,神道的正义就是“生”。所谓“生”,除了生成之意外,还有生命、再生和生活之意。在神道看来,无论是人还是神,生是神生,死赴黄泉,有生有死,生死相依,注重一种即使是死了也会再生的生死循环思想。依据“记纪神话”中“天地开辟”、“诸岛生成”和“诸神生成”等记载,包括人神在内的天地万物都是由神“生”成的。虽然“生”的方式不同,但作为“生”成物,各居其位,发挥自己的功能,具有同样的价值。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牛建科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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