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凤娜)11月22—24日,2011年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暨“新时期中国妇女发展与性别平等”研讨会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中国妇女研究会会长陈至立出席并讲话。
陈至立强调,要认真总结中国妇女运动的历史,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编纂好《20世纪中国妇女运动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初探》。要抓住《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颁布和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发布的机遇,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妇女运动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陈至立指出,近年来,全国妇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在相关部门支持下出台了一系列惠及广大妇女的政策措施。要继续推动妇女研究成果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促进性别平等的行动。当前要重点配合全国人大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的起草调研;密切关注《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密切关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布后对妇女权益产生的影响,及时反映妇女心声,切实维护妇女权益。还要加强妇女参政议政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推动出台更有力的政策。
陈至立强调,要将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妇女理论研究紧密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妇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大力宣传先进的性别文化,旗帜鲜明地反对歧视妇女、侮辱妇女、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
与会期间,专家学者回顾了党领导下的中国妇女运动的历史经验,研讨了新形势下该如何推动中国妇女发展与性别平等。
实现经济社会与妇女协调发展 呼唤妇女研究不断提供智力支持
妇女问题关乎人类和谐,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妇女解放与发展水平衡量着人类文明程度。妇女/性别研究是推动妇女发展进步的支撑力量。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妇女研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取得了诸多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中纪委驻院纪检组组长、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李秋芳指出,我国妇女研究关注妇女命运,坚持正确的科研方向,创新研究机制,在人民根本利益与妇女具体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和妇女发展关系等理论问题上,形成了一系列重要观点;抓住妇女发展与权益等重大现实问题,从多学科视角开展实证研究与对策研究,产出了许多有分量的成果,为党和国家制定法律政策和规划提供了智力支持;妇女研究开阔视野,与国际妇女研究相借鉴相促进,围绕重大议题,举行大型国际研讨活动,也扩大了国际话语权。
针对妇女研究未来发展问题,李秋芳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需要取得新的成果;男女平等价值观念的传播应当具有新的成效;针对妇女发展与平等重大现实问题的对策研究应当更加深入;妇女/性别研究及其学科建设目标应当更加明确;妇女研究人才队伍应当更加壮大;妇女研究与妇女工作实践相结合相促进的态势应当进一步发展;妇女研究事业也需要得到各级妇联组织更高程度的重视,产出更多为现实所用也经得住历史检验的精品力作。
妇女事业的发展需要得到各方面重视和支持
伴随社会的快速发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推动妇女事业科学发展,是摆在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面前的重要课题,全社会都应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妇女发展。
对此,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在专题报告《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时指出,要解决当前妇女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还需进一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社会各领域的性别平等、提升农村妇女的发展能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文化环境等。北京市妇联主席赵津芳则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角度提出,推动妇女事业发展要以长远的视角进行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构筑不同主体有序协作、共同参与的妇女事业发展模式,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妇女事业发展理念,拓展全球化、国际化的妇女事业发展视野。
妇女研究要为妇女发展服务,必须加强对女性突出问题的研究,以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郑真真通过对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数据的分析,揭示了流动妇女和留守妇女的状况,指出乡—城迁移流动对农村妇女的影响最为重要和显著。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郑筱筠曾先后到福建和山东就女性民间信仰情况进行了调研,她在会上阐述了民间信仰组织的基本特征,指出了其中的问题,提出了管理对策。(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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