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提出,农村低保制度“要与扶贫开发、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生活性补助措施相衔接”。鉴于此,我们要关注农村低保制度与其他社会政策的协同问题,以提高其运转绩效,提升农村社会政策的系统性与协调性。从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文本和实际运行来看,它主要与扶贫开发政策、农村五保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教育制度存在较强的制度关联。根据笔者的实地调研和文献分析,由于这些政策和制度的出台时间、目标群体、实施范围、执行力度、功能定位各不相同,它们在实际运行中显现出诸多协同难题。
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农村低保制度和农村扶贫开发政策是当前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两项重要政策。两项政策在人群定位和功能定位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农村低保维持基本生活,重点针对没有劳动力或者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家庭;扶贫开发促进发展,重点针对有劳动能力、能够接受市场扶持并通过自己劳动脱贫致富的家庭。前者指向绝对贫困,后者指向相对贫困;前者带有明显的救助特性,后者则关注能力提升。在理论状态上,两者应该可以达致较好的有机衔接与良性互动状态。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李海金 贺青梅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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