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实施,主体功能区被正式确立为国家战略。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不仅标志着我国国土开发战略格局的重大调整,同时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一环。
以地市内部利益协调为突破
主体功能区规划要得以认真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最艰难、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建立区域间的利益协调机制。因为主体功能区规划从本质上讲是区域间的发展协调规划,必然影响到不同区域的长远发展和潜在利益。为了区域整体的长远发展和利益最大化,有些地区要作出一些牺牲,损失一些发展机会和潜在利益。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而必须对这些作出牺牲的地区在经济利益上予以补偿。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黄顺江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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