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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现语法”与语法的浮现
作者:cuicen   日期2011-11-23 14:50: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关于语法和人脑的关系,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两种观点。其一,认为语法在人出生时就根植于人的大脑之中,其二,认为语法的语言结构是交际浮现的结果而不是交际的前提。第二种观点即为浮现语法的核心思想。

  “用法先于语法”

  该语法理论源于功能主义代表人物霍珀(Paul Hopper)1987年的文章《浮现语法》“Emergent Grammar”。1998年,霍珀又在其同名论文中对该理论作了进一步完善。“浮现”指新的语言形式产生后,经过多次使用和推广,逐渐成为暂时固定的模式,这一过程就是“浮现”。术语“浮现”来自历史学家克利夫特(James Clifford)的一篇论文。克利夫特指出,“文化是临时的、浮现的、有争议的”。霍珀把该术语从原来的文化语境引入到语法研究中。他认为,克利夫特的表述同样适用于语法。语言一定会被视为一种即时的社会现象,因此是临时的;语言的结构经常变化,一直处在变化的过程中而不会固定下来,因此是浮现的;语言研究只能选择一小部分语料来描述,因此每一次选择都会限制研究领域,这些选择还很可能有政治因素的渗入以至会与某些人的利益相冲突,因此语法是有争议的。

  浮现语法的基本观点包括:语法是在语言的实际运用中产生的。结构与规则永远处于演化状态,它们在话语中浮现出来,并由话语塑造而成形。语法只是话语中不断重复出现的某些范畴,它不能视为交际的前提,也不能视为说话人和受话人拥有的一套相同规则。语法形式并非一套固定的模式,而是在面对面的交谈中浮现出来的。语法是不断变化的,总是处在演化的过程中。它是开放的,不稳定的,没有终点的。语言是不确定的,始终处于不断的建构中。

  浮现语法的核心思想就是“用法先于语法”。该观点得到了诸多功能语言学家的拥护,但也遭到了一些形式语言学家的质疑。生成语法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纽迈尔(Newmeyer)2003年在语言学权威刊物Language发表题为“语法是语法,用法是用法”的论文,把形式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的争论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浮现语法观迥异于先验语法观

  与先验语法观相比,浮现语法观对语法乃至语言的内涵有着迥然不同的认识。浮现语法观中“语法”具有以下内涵:1.离散性。语法的统一程度较低,是不断浮现出来的,因此不存在作为抽象结构集合的某一领域(或模块)意义上的语法,只存在成系统的来自不同文本和交谈场景的重复现象。语法由高频使用成为惯例而固定下来的准则构成,它是由不断重建和重新语义化的形式组成的开放的集合。2.即时性。语法是即时存在的,语言的物质形式总在具体语境中使用,一旦没有语境相关因素的帮助就会造成理解的困难。语法结构规则的确立与高频使用逐渐固化的重复现象有关,只能在语境中描写。3.社会交际性。浮现语法以交际语法观为基础,认为话语表达总隐含若干会话参与者,语言形式和意义在对话语境中浮现。4.形式的横向组合。与先验语法强调形式的纵向聚合不同,在浮现语法中,形式分布于时间轴上,并在交际双方之间交换,因此它重视形式的横向组合,而很少去关注囊括所有的规则。

  浮现语法观中的“语言”具有以下内涵:1.互动性。语言以互动交际为基础,交际行为要求多个说话人的参与,有时某些参与者还是听众,这是语言实现的唯一途径。2.不完整性。浮现语法并不认为语言的形式封存于每个说话者的头脑之中,而认为这些形式在交际行为中分布于每个说话者,因此语言的符号反映了言者之间不断地竞争。从每个人出生以至整个人生阶段,伴随他们的社会准则也是语言的组成部分,它们或多或少决定了允许何种结构规则浮现出来。3.特殊性。语言是一个封闭程度较低的实体,因此,试图找到适用于所有交际行为的恒定语法规则是徒劳的。随着研究文本的增多,共享的核心语法会逐步减少。4.具体性。语言就是具体的语言事实,而不是抽象的规则与形式。因此,现时的话语表达和以前的话语表达没什么两样,它们所采用的形式也是相似的。语言形式就是以话语表达的形式在说话人之间传递的有形实体。

  倡导动态原则与语用原则结合

  浮现语法是功能主义学派对语言符号的本质的崭新认识,其关于语言结构和语言规则的浮现说是对以往生成说的直接挑战。生成语法认为天赋的语言能力能够决定语言结构的性质,语言演变是整个规则系统的演变而非个别规则的演变。浮现语法则认为天赋的语言能力并不能完全决定语言结构的性质,外界的语言刺激、认知心理、文化因素、语用功能等都是决定因素。因此,在浮现主义者看来,语法系统是不稳定的,它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化和塑造之中。

  我们认为,浮现语法倡导语言研究的动态原则和语用原则相结合,这符合当代语言研究的总体趋势。浮现语法的理论魅力及其强大解释力已初步显现。其影响范围不只限于语法领域,而有可能影响到语言学所有的其他领域。诸如,“浮现”观念已被运用到语义研究特别是词汇意义的研究中,并产生了“浮现语义学”的提法。与传统语义学将词汇意义看做一个静态的系统的观点不同,“浮现语义学”强调词义是在交谈双方互动的过程中产生和变化的,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按照这一观点,词汇意义和词语组合也可以浮现出来,能够通过语言的使用来获得,孤立的意义与使用中的意义可能不一致,因此要真正理解词汇意义必须分析具体的话语。语义的浮现观已经并会继续给传统的语义研究注入新的活力。再如,浮现语法也改变了以往人们对“语言习得”任务的认识。在浮现主义者看来,学习一种语言不是获得语法规则的问题,而是要不断扩展交际语境的本领。这些崭新的语言习得观点对传统的语言习得观念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冲击,一旦该观点得到认可,它最终可能会导致语言习得与语言教育在理念与方法上的革命。

  浮现主义者把研究重心从实验环境下说话人“能做什么”转移到在语言自然发生的语境中他们“做了什么”,试图找到形式的高频出现的模式和分布状况,进而解释频率的高低是如何依次影响形式的。在他们看来结构和规则是在交际中浮现出来的,因此主张在自然发生的语境中考察语言形式。如果我们认可这些观点,就意味着语言学研究必须把注意力转向与语篇相关的系列问题上,如作者与文本的关系,转写理论与实践以及提高研究和展示浮现结构的技巧等等。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需要认真反思研究的方向与重点。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姚双云单位: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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