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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不能取代“社会保障”
作者:cuicen   日期2011-11-23 15:57: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关于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有一些常见的界定。一种说法认为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一个分支,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并列,这也是我国教科书的通常用法。

  另一种说法认为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同义语,认为国外习惯于用社会福利,我国习惯于用社会保障。持第二种说法者同时认为社会福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广义上,可以把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看做是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的同义语,可以指一种制度模式,比如维伦斯基(Wilensky)和莱比克斯(Lebeaux)在1958年出版的《工业社会与社会福利》中将福利制度分为“残补型”和“制度型”两种类型。在狭义上,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是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并列的社会保障项目,内容包括教育、卫生、住房、社会服务、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老人福利等,狭义上的社会福利没有制度模式的含义。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潘锦棠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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