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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邦不是早期国家
作者:cuicen   日期2011-11-16 10:13: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运用塞维斯的酋邦理论来解读中国文明起源,作了极有益的探索。但有方家称夏以前的早期国家为酋邦,且认为其可对应于古代文献所载“天下万邦”的“邦”。笔者认为,酋邦不等于早期国家,“天下万邦”的“邦”是先哲对铜石并用时代早期国家邦国、方国等的概指。尽管由于发展不平衡,此阶段我国境内可能还存在酋邦、部落,但总体上看已处于早期国家的邦国、方国阶段。故酋邦应在更早的历史阶段。克赖森指出:早期国家为处于最初发展阶段的国家,其先驱形式即酋邦或大人社会。

  以长江中游地区为例,随着考古工作的开展和深入研究,基本可以勾勒出酋邦、早期国家的大致历程:游群阶段(距今约50万—1万余年);部落阶段(距今约1万—7000年);酋邦阶段(距今约7000—5500年);邦国阶段(距今约5500—4500年)。

  酋邦阶段又分为简单酋邦阶段和复杂酋邦阶段。

  简单酋邦阶段(距今约7000—6300年)

  汤家岗文化时期,湘西北澧阳平原进入简单酋邦阶段。汤家岗遗址一些墓葬随葬精美的白陶盘,纹饰继承发展了高庙文化白陶繁缛的纹饰风格,被视为“艺术神器”。方家认为,当时洞庭湖地区是白陶原产地,其呈辐射状传播达数千里。先民生前聚族而居,死后聚族而葬。汤家岗遗址墓地已分墓区、墓组、墓列,连同墓地,为四级结构。从其分析,既有核心家庭,也有扩大家庭,反映了当时社会结构的复杂性。而且北区、南区随葬器物已有明显的等级之分。

  汤家岗聚落和城头山及丁家岗聚落之间至少已存在两个等级层次,已是一个宗教、经济中心。汤家岗文化的影响力、分布面积、人口等都符合简单酋邦理论。

  复杂酋邦阶段(距今约6300—5500年)

  大溪文化时期,澧阳平原已进入复杂酋邦阶段。

  第一,聚落数量、规模、人口急剧增加。与汤家岗文化相比,聚落数量扩大一倍以上,多达100余处,总人口数约3万。

  第二,已有符合“中心位置”理论的聚落集群。城头山古城既是聚落集群,又是澧阳平原区域聚落的政治、经济、宗教中心。从澧阳平原及邻近地区该酋邦领地遗址分析,酋邦区域内等级分化已非常明显,至少有总中心聚落、中心聚落、一般聚落三个等级层次,有总中心聚落、中心聚落两个管理层次。

  第三,作为聚落集群中心的城头山古城体现了酋邦首领以神权为主的权力。M678、M680男、女墓主人左手掌上放置一小陶鼎,其应为酋长夫妇,鼎寓示着他们的权威。M678墓主左侧有一小孩头骨,四周各有一座无随葬品的屈肢墓葬。这说明当时已有人殉人祭现象。其附近还发现了数十座屈肢墓葬,从遗骸判断有的呈被捆绑姿态,有的身首异处。由此可见,酋长有了如哈维兰所说的“生杀予夺之权”。

  古城的修筑更是澧阳平原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大溪文化一期,这里开始建造城壕工程。据测算,一期城壕东西长311米、南北宽211米,周长约为819.54米,城壕横截面积为19.25平方米,挖掘整条城壕的土方数约为15776.15立方米,按每人每天平均挖掘1立方米折算,以每天100人次计,则需要大约半年时间。当时应有一定的权力机制。

  第四,聚落集群社会复杂化程度与普通聚落相比也较高。城头山城址所反映的贫富分化现象已相当突出,数十座大溪文化二期墓葬中,既有随葬品丰富的墓,又有未见任何随葬品的墓。从墓葬等遗迹、遗物分析,核心家庭、扩大家庭已是这一时期主要的家庭形式。

  总之,澧阳平原酋邦到了大溪文化时期已是早期国家的前身,即将迈入早期国家阶段,也出现了诸多早期文明起源的因素。

  邦国阶段——初始的早期国家阶段

  邦国是以古城为中心的小国寡民式的地方性国家。到油子岭、屈家岭文化时期,澧阳平原已形成邦国。澧阳平原酋邦内部的进一步分化和对外战争是邦国产生的动力。聚落形态进一步演变,从“人神杂糅”到“绝地天通”,从无序到有礼,社会组织结构和人地关系进一步复杂化。主要具备如下一些邦国特征:有一定规模并有复杂祭祀、礼仪建筑的邦都;有一定疆域和人口;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强制权力产生。

  有学者认为,我国早期的氏族、部落在生态环境和部族战争等生存压力下,在生产力低下、私有制还未充分发展的时候,就在血缘氏族、部落基础上产生出早期的阶级和国家。澧阳平原邦国的产生适用于这种情况。作为一个原生型国家,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使剩余增多,分工和分化了的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复杂化,专门履行公共职能、维护共同利益的阶层的出现而产生的。

  克赖森将早期国家分为初始的早期国家、典型的早期国家、过渡形态的早期国家三个类型。笔者认为,邦国是初始的早期国家。而距今约4500—4000年的方国作为邦国联盟,是地区性国家,是我国早期国家的第二个阶段,即典型的早期国家。方国比邦国疆域更大,方国之都面积达数十万乃至100多万平方米以上,其周边地区是方国核心统治区。方国中的邦国大部分是相对独立的。距今约4500年,长江中游地区发展为以石家河古城为中心的三苗方国。

  地处黄河流域中游的陶寺早期城址距今约4300年左右,已是一座功能区域比较完备的方国之都。陶寺中期城址距今约4100年左右,其中的一座大型建筑基址面积达1万平方米,已是过渡形态的早期国家——准王国时期的都城。说明以此为都城的“尧舜之国”为早期国家的晚期阶段,距成熟国家已经不远了。“官天下”、“家天下”、禅让、世袭,是过渡王国区别于典型王国的标志。

  王国是方国的进一步发展,即一个实力强大的方国联盟几个方国或使一些方国处于从属或半从属地位。夏王朝相当于方国联盟。《禹贡》九州大致相当于黄河、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所形成的人文地理区系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九个方国,是夏王朝的九个联盟国。

  总之,从部落到酋邦,再从酋邦到初始的早期国家——邦国,再到典型的早期国家——方国,而后到过渡形态的早期国家——方国晚期的准王国阶段,之后步入成熟国家的王国阶段,这是早期国家的中国模式。中国古代国家经历了“邦国—方国—王国—帝国”四个阶段,而不是“古国—方国—帝国”或“邦国—王国—帝国”三个阶段。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袁建平 单位:湖南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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