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马史诗所描述的社会是一个支离破碎的社会,这个社会由强有力的个人统治着,他们很少受到集体忠诚感的限制,首先对自己、其次对家族负责,而只在很有限的程度上,他们才对家族以外的其他人承担责任。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拥有权势的那些人只要还能保持成功,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总之,这是一个竞争残酷的社会,合作在这个社会中是相对次要的。在荷马的笔下:这个社会的成员性情暴烈,无法无天;他们既不播种也不耕耘;他们没有集会,没有法律;一家之长为他的家族订立规矩,“谁也没有兴趣去过问邻人的意见”。他们对宙斯(事实上是所有神明)及其要求世人友爱互助的规定置若罔闻。这便是荷马史诗《奥德赛》所描述的独眼巨人式社会。
这种独眼巨人式的社会从一个反面界定了文明社会应该具有什么样的面貌。荷马《奥德赛》中表达的文明理想包括了集体的政治机构、农业、与邻人的相互交往、家族范围之外的法律体系与公正、彬彬有礼的互助形式以及对异邦人权利的关怀。他在史诗《伊利亚特》所描述的阿开奥斯人营帐里,同样描写了集体及其相关机构的重要性,在这里,与和平时期的城邦一样,军队召开议事会以处理所有重要议题,而不是由某个伟大人物独断专行。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道格拉斯·凯恩斯 作者单位:爱丁堡大学;译者吕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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