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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乐史:新乐史研究的开拓
作者:cuicen   日期2011-10-31 13:41: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区域音乐史”不仅可以丰富通史研究,还可以挖掘地方音乐资源,有助于音乐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具体的和可行性方略的制定。

  “中国音乐史”是音乐学诸研究中最成熟的领域之一,既往研究中的通史、断代史、专题史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即是明证。但进入新世纪,“新史学”交叉研究等思潮对既往研究所注重的基础性角度产生影响,“区域音乐史”成为值得拓展的重要领域。它不仅可以丰富通史研究,还可以挖掘地方音乐资源,有助于音乐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具体的和可行性方略的制定。“安徽音乐史”就是在这一学术背景下拟定的课题。

  安徽作为行政区划在历史上主要有三大音乐文化渊源,即楚文化(西)、吴越文化(东南)、中原文化(东北),素有“吴头楚尾”之说。先秦的钟鼓祭乐、中古的歌舞伎乐、近古的戏曲等都有在兄弟省区中居翘楚者。安徽音乐文献主要有纸质的典籍资料和实物的考古乐器、乐像诸种,可以实现地上之文字与地下之文物互相印证的“二重论证法”研究。据此,笔者从文献入手对有典籍可考的安徽音乐资料进行了考证,撰写了《文献记载中的安徽音乐》(部分发表于《地域文化通览—安徽卷》中)和《安徽音乐考古乐器研究》(已部分发表于天津举行的国际音乐考古学会议)。

  安徽居于南北交会之地,在历史的发展中兼容了东西南北诸文化精华,尤其在音乐哲学(北方)、戏曲(江淮)和乐律学(南方)诸理论留下了经典之说,如老庄道家音乐美学、张野塘戏曲理论、凌廷堪的《燕乐考原》(课题的研究论文发表于东亚乐律学学术研讨会)等。然而,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下,安徽音乐面临传统音乐土壤的极大破坏。课题进而从近世乐史研究中提出基于乐史发展规律的保护传承举措(论文发表于《戏曲研究》、《艺术百家》)。已进行的研究成果证明,地方乐史研究对新历史时期音乐史研究具有开拓的可行性及其相应的学术价值。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安潮 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安徽音乐史”负责人、安徽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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