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3—26日,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共同主办多元宗教视野中的正义论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美国波士顿大学、夏威夷大学、以色列巴伊兰大学和特拉维夫大学以及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就多元宗教视野中的正义论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犹太教视阈中的“正义”观念
波士顿大学的Steven T. Katz教授阐述了犹太教传统中的“正义”观念,认为正义乃是神的属性,神拣选亚伯拉罕进而拣选以色列人作为其立约伙伴并承担律法,在追寻正义的道德责任上成为其他民族的榜样。正义概念与忏悔概念及圣洁概念存在互补关系,其内涵丰富:正义是社会生活的基础,要求杜绝偏私;律法是伦理原则的体现;正义须是建制性的,不能仅凭人的善良意愿;我们须将他人视为目的而非手段。以色列巴伊兰大学的Elie Assis教授分析了希伯来圣经中关于亚伯拉罕与摩西品行的具体文本范例,以揭示犹太教思想中在神启之外、内在于人的正义维度。山东大学教授傅有德辨析了希伯来圣经中“正义”(zedek)一词的词义,认为“正义”与“公平”(mispat)具有互释性,建基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信念的正义规则,即公平、公正的审判,分配财富权利和对待他人,进而指出圣经犹太教的三个基本特征:泛法律性、神圣性和具体性。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董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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