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232期 特别策划“文化大发展与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文章之一
主流意识形态与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具有紧密的联系,创新主流意识形态的研究方式既是当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应有之义,也是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的前提。
第一,从文明格局的高度创新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研究方式,把握主流意识形态研究的延续性与灵活性,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和历史复古主义。真正的大国崛起必然是一个文化大国的崛起,只有具有深厚文明潜力的国家才有大国崛起的资格和条件。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必须置于中国文明的历史视野中分析,必须挖掘中国文明所积累的庞大文化资本以助推文明潜力和创造力的发挥。
因此,重新认识中国传统以经学为代表的历史文明对现代中国的奠基性,通过对传统作出更富弹性的理解而加以历史地分析,就显得非常重要。
从稍近一点来分析,也需强调主流意识形态的延续性,保证主流意识形态的整体信仰神圣性得以在解释中延伸,并不是采取非此即彼的方式进行。譬如,不要主观地将邓小平时代改革开放的市场意识形态与毛泽东时代的革命意识形态对立起来,而应该看到其间的延续性。巨大的历史性变迁,决定了后者根据时代境况的变迁需要进行延伸理解、重新诠释和丰富发展。从“中国问题”出发形成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是破解中国问题的重要理论,也是支撑中国现代化前行的精神性支柱,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因此,在研究主流意识形态时,必须反对切断历史横空出世而没有任何积淀的做法,也即历史虚无主义的研究方法,同样也必须防止“路径锁定”的历史复古主义开倒车行为。只有这样,文明的高度、内在血脉的自洽以及现实的解释力才能有机达成。毫无疑问,这是创新意识形态研究空间的重要方法与前提。
第二,以包容并蓄的方式拓展、丰富主流意识形态研究的视角与内容,在研究创新中优化主导地位,克服居高临下的意识形态傲慢和无力失语的意识形态虚弱症状。的确,在很长时间里,主流意识形态的研究形成了一种惯性和套路,这固然有其经济、政治、历史进程等的原因。但这种套路的主要局限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不断深化而日益凸显,这就是在国内表现为居高临下的“傲慢”,在国际上表现为无力失语的“虚弱”。要改变这种状况,主流意识形态的研究方式必须要有更大的包容性。
一方面,我们应主动并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催生利益的多元格局,促生阶层的分殊,进而使以往的国家意识形态、政党意识形态、社会意识形态相对高度重叠的模糊混沌状态开始出现松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意识变化经历了不同阶段和时期,但都是国家、市场和社会三者相互消长的结果。过去认为1978年之前国家或者意识形态构成对社会意识的全面管控,但不少田野调查和口述史材料却在提示着国家的控制力量还是有限的,民间社会意识中乡土性的力量和传统的维度仍然存在。另一方面,当前资本非常活跃、非常具有渗透性,对社会的塑造力量要超过改革开放前国家对社会的管控。以政府(政党)、市场(各类主体)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等)为三角的内在对话关系正在形成中,因此代表不同利益立场的各种意识形态不断涌现,出现了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甚至反主流意识形态并存的意识形态格局。
主流意识形态要发挥主导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核心指导,成为社会整合的精神力量,就必须具有宽厚的胸襟、非凡的气度来最大限度地尊重差异和包容多样,以克服居高临下的意识形态傲慢。同时,还要发挥主流意识形态在诸多重大问题上的整合作用,善于与其他各种意识形态进行对话与沟通,善于吸取和借鉴有益的、合理的思想资源,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的理论,使其真正成为社会共识,为最广大的人民接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精神支柱。主流意识形态研究方式的这种包容整合能力,既可通过问政渠道的改变而激活,亦是汲取各种理论流派的合理性及实践探索的多样性包容的成果。
同样,主流意识形态的运转要区分政治权威与理性权威的方式,前者更多带有强制性,后者则诉诸感召说服力。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运转在和平发展合作的新时期,需要更多依赖理性权威的方式,通过吸取社会科学与理论研究的新鲜成果、通过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来获得创新的源泉,以增强意识形态自身的理论彻底性、内部自我建构的自洽性和理论的感召说服性,以达到人民群众自觉认同和信仰的境地。这是主流意识形态真正运转起来并发挥主导作用的关键。
第三,秉承开放学习的心态对国外主流意识形态进行比较分析,在借鉴交流中维护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克服封闭自语和盲目崇外的意识形态研究套路。当今时代科学信息技术的高度发达,为我们进行意识形态的研究既提供了便利也提出了挑战。便利的是,我们更便捷地了解他国在主流意识形态上权威性建构的做法;挑战的是,我们过往存在的一些封闭式做法必须予以自觉克服,特别是那些自说自话、经不起实践检验的意识形态的虚假架构。由此,当代中国创新主流意识形态研究方式,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对国外主流意识形态要做更加客观深入的研究。既不能简单批判,也不能简单移植。特别要关注包括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研究、以俄罗斯为代表的原苏联东欧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研究、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圈里的国家和地区的主流意识形态研究、以日本为代表的同处现代化起跑线的后发型现代化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研究,还有以越南、朝鲜为代表的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研究,等等。
对他国主流意识形态经验、教训的研究中,更要注意对其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进行“换场”研究,从而达到既知己知彼,又能为我所用;既立足国家,又胸有全球,形成真正的互动开放、互促共进的局面。这里面确实有很大的研究创新空间。附带提出的另一个问题就是要多加强在主流意识形态的研究上的纯粹学理性研究与实践应用型研究的有机结合。也就是说,研究国外主流意识形态的同时要关注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安全,为切实维护和提升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提供招数和智慧。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李萍 系中山大学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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