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克服和扭转贫富差距扩大和两极分化的趋势,需要的政策转向,不是什么将“国富优先”转变为“民富优先”,而是明确宣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已经完成任务,今后要把这一政策转变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完成“先富”向“共富”的过渡。
有人说,过去我们长期实行的是“国富优先”而不是“民富优先”的政策导向,造成现在我国“国富民穷”或“国富民不富”的现象。
我认为,有些学者和媒体把“国富”与“民富”并列且对立起来的提法,并不确切。就“国富”来说,经过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实力也就是“国富”确实大大增强了,经济总量已超过日本,进入世界前两位。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比过去有很大提高,但是人均GDP不到日本的1/10,仍列世界第100名之后,所以不能说人民已经很富。就“民富”来说,也不能简单地讲现在是“民不富”或“民穷”。部分人群已经很富很富。据估计,2009年我国百万美元以上的富豪人数已达67万户,居世界第三;资产超十亿美元的富豪人数仅次于美国,名列全球第二。但是大部分国民确实富得不够,甚至很穷。所以,一方面内需不足,消费率低;一方面奢侈品市场热销,居世界第二。可见,国民有富有穷,不能一概而论,笼统地说什么“民穷”或“民不富”。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刘国光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