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10月8日发布《重庆市2011年第2期的欠税公告》,该市共有159户欠税企业和14户走逃、失踪纳税户上榜。在这些欠税大户中,房地产开发公司及相关企业所占比例超过五成,其中欠税金额最大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各类欠税金额高达8450余万元。(中国新闻网)
房地产企业入围欠税“黑名单”,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且一些房企因拖欠时间长,俨然已成欠税“钉子户”。记得王石曾写过一篇著名的文章《阿猫阿狗赚钱的时代》,形象地表明了房地产商都在赚钱。值得玩味的是,这些戴着欠税“钉子户”帽子的“阿猫阿狗”们为啥还在跳着发财的舞蹈呢?
在笔者看来,这首先在于房地产行业特殊的运作方式,其预售房按揭制度就为其逃税提供了平台。从税种上看,开发商欠税最多的为营业税,该税的税基是营业收入,由于销售模式主要为预售制,因此税务部门要求开发商按预先估算应缴税款的额度进行预缴,但大部分开发商是能估多低就多低,尽量少缴。而按照会计相关准则,收入确认的一个必要条件是,销售方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转移给购货方。当购房者的按揭贷款由银行账户直接汇入开发商账户后,后者往往以风险没有完全转移为借口,对到账的预付购房款迟迟不确认为营业收入。
其次,项目公司制也助长了开发商的逃税之风。一般而言,房地产企业每开发一个楼盘,便成立一个所谓的项目公司进行全程管理。在楼盘开发过程中,项目公司基本不会确认营业收入,却以“其他应付款”、“银行借款”等科目堆积了大量负债,成为经营性现金流入的主要渠道。一旦楼盘售罄,这些项目公司往往会被注销,使某些欠税甚至偷逃税款的行为得逞。据统计,全国房地产的项目公司数以万计,就在这些企业的诞生与消失之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但更重要的是,房地产商之所以敢于欠税没商量,说到底,还是其欠税后得到的东西比失去的多,是其受到的处罚过轻,违法成本低。按《税收征管法》,欠税企业如果逾期不能缴纳税款,除要强制追缴外,还要处以所欠金额5倍以下罚款的。但事实上,有多少企业真正受到了这样的处罚呢?正因为如此,不少房地产企业才将偷税漏税和欠税作为生存的法宝。
房地产企业欠税多,对其他合法纳税的企业是一种伤害,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容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尴尬局面。因此,加重经济处罚、完善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缴办法,无疑是管理部门应该给房企的“药方”之一。但笔者认为,眼下更迫切的不妨把欠税的“阿猫阿狗”们放到网上晒一晒,让社会、媒体和市场一起来监督。客户看到这家房地产公司在偷税漏税,谁还敢买他们的房子?也许这种来自消费者的“药”才能好好调教一下这些“阿猫阿狗”, 让他们明白除了赚钱以外,还要考虑怎样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马广志 单位:华夏时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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