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230期 独家报道“六百年屯堡文化 活着的大明历史”文章之一
600余年前,作为从江南、中原迁来黔地的汉民族,屯堡人所面临的地理环境及文化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制度规制下,屯堡人在高原黔地实现了自身文化的复制。这种复制在今天看来,既表现为屯堡人在建筑、服饰、语言上与江南的一脉相连,也表现为彰显文化内涵的各种民俗活动,如“放河灯”、“抬汪公”等。这种在文化特质上与母源地所具有的共性,使得屯堡文化在一定程度上算得上是“移民文化”。
然而,屯堡文化又不是江南文化的原本照搬,而是根据迁入地的客观环境进行了适度调整。比如,人们用贵州丰富的石灰岩资源建造石头四合院来代替江南的白墙灰瓦房;为祛除贵州的湿气一改清淡的江南口味,爱上辣椒;为避免贵州的瘴气,屯堡妇女大都依当地苗族的习俗佩戴银饰。有学者认为,屯堡人的对山歌似乎也是受当地苗族影响。
不管怎样,屯堡文化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对于研究全球化背景下如何在保持文化独立性的前提下实现融合发展,具有借鉴意义。不仅如此,屯堡文化对研究地方与中央的交往过程,移民与当地自然生态、文化生态相处融合的过程,均具有研究意义和价值。在文化传承与文化调适机制方面,屯堡文化也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大部分历史都是见诸古籍或者展品的,而屯堡与屯堡人却在鲜活的生活中延续着历史。它不断引起人们对于如何保持文化的根基、同时又不守旧固步自封,如何在吸纳新事物时不是摧毁自身的东西之后全盘接受等问题的重新思考。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贵州安顺的屯堡文化具有标本意义。(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报记者 唐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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