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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大而不能倒”而非“大而会倒”——与张櫺先生商榷
作者:cuicen   日期2011-10-17 11:18: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Too big to fail”本是美国业内规则,《纽约时报》首席记者及专栏作家安德鲁·罗斯·索尔金取之为书名,畅销全球。同时学界也开始关注其汉译问题,如张櫺先生在《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4日)撰文《“大而会倒”而非“大而不倒”》(以下简称“张文”),其观点鲜明,却是非颠倒,语言上有误、经济学上理亏。

  译作“太大而不能倒”的语言理据

  张文关于“too big to fail”的误解有三,其中两点关涉语义,一点既涉语义,也涉语形。第一,“是‘大而不倒’,还是‘大而会倒’或‘大而不当’?这是一个由‘too big to fail’一词的不同译文而产生的两个意义完全相反、不可兼容的命题”。“too big to fail”是固定结构“too…to…”构成的具体短语。意为“太……而以至于不能……”,其中的否定之义来自整个结构,而非动词“fail”。

  第二,“too big to fail中的‘fail’,即‘败、倒、垮、失灵’等。这些词本身就含有否定的意义,翻译时就不需要在动词前面加‘不’了。……否定之否定变成肯定,这与英文原义完全相反,是不确切、错误的”。“fail”及其汉译本无否定义,但含贬义,因而不存在肯定与否定转换的问题。类似的短语及其汉译有:“too big to bail”(太大而不能救),“not only too big to fail, but also too big to be saved”(不仅大到不能倒,而且大到不能救)。

  第三,从意义到形式均误解了“too…to…”结构。作者认为,too后的形容词与to后的动词语义若是协调一致,汉译则取动词的本义,反之则赋予动词否定义,汉译时加“不”;并用“We were only too pleased(very pleased)to be able to help:我们很高兴能够帮忙”证明前者,殊不知,在此混淆了固定用法与常规用法。该例属于常规用法,句中only too构成固定搭配,意为“非常,很”,修饰pleased;be pleased to do sth也是固定搭配,意为“十分乐意干……”,由此反证作者对“too… to…”形式上的误解,也佐证了前述第一点对意义的误解。

  《参考消息》2010年11月17日奥巴马的话“We need to press on and complete our reform agenda, with new steps to ensure no financial institution is too big to fail”,张文译为“我们要加紧合作,完成我们改革事项的议程,采取新措施确保不使任何金融机构成为大而不当的(或大而会倒的)”。除“大而会倒”有误外,后一句颇为绕舌。全句试译为“我们要竭力完成改革计划,采取新举措,做到金融机构当倒则倒,不论大小”。

  从书名篇章修辞角度看,索尔金巧借“too big to fail”命名,实含质疑拷问之意。只是因为作为篇名,不便于加上问号或感叹号。另外,篇名尤其是书名和片名的汉译力求简洁有力,夺人眼球,“太大而不能倒”简译为“大而不倒”,因后者的过陋而容易产生“事物过大而自身不倒”的错觉。其实,“不倒”是本质属性,“不能倒”则外因使然,其真实内涵详见下述。

  译作“太大而不能倒”的逻辑理据

  张文质问:“从逻辑推理上看,所谓‘大而不倒’者,又怎么会面临着要倒闭的风险?岂不是自相矛盾?”“在这样的大背景、大格局下,哪有什么企业可以‘大而不倒’,永世长存?”其实,问者在逻辑上混淆了历史原则与当下现实。

  要译“too big to fail”,还需探明其来历。该原则源于美国。1930年代经济大萧条后,美国银行监管的重任在于防止银行倒闭。美国《联邦存款保险法案》规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有权全面保护银行,因此1980年代之前银行极少破产。1980年代银行与储贷危机爆发,大量银行陷入危机,美国只对大银行施救,“too big to fail”一语开始用于业内。1984年,大银行伊利诺伊大陆银行濒临倒闭,依法得救,美国众议院银行委员会听证会上有议员称其为“太大不能倒银行”,“太大而不能倒”原则从此流行起来。

  “too big to fail”原则基于银行系统的重要性与公共性,有其合理性。从短语内涵和百年实践来看,可能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太大而不能/会倒,这是基本义。该原则长期以来为多数国家所坚持,因为金融机构倒闭会严重破坏金融体系,殃及实体经济,享用这一原则,企业越大就越不会破产,不会倒、不能倒。

  第二,太大而不让/许倒,这是更深层的原因。太大而不能倒实指因为太大,条件和情理均不允许倒。任何企业,尤其是大企业,都不敢自诩长存不败,可是遭遇危机时一旦有外力相救,即使将倾也可起死回生。原因很简单,银行、大企业、大公司等在国民生活中举足轻重,它们一旦出现问题,不利于社会稳定。因此,国家不会等闲视之,不会让其破产。所以“too big to fail”原则并非张文所言的“模糊概念”,50余年的践行历史证明,其内涵十分明确、功效显著。

  “太大而不能倒”汉译的历史语境化

  历史上出现的原则只有放在历史语境下去理解,才能明其本真,即使后来作了修正,也不能否定其曾产生的效应,更不能以今律史,歪曲本义。所以,有必要区分某一原则和因其不足而修正和提出的新原则,这是两个不同的原则。“太大而不能倒”原则大家都认为有问题,如“美联储理事费舍尔:‘大而不倒’的局面应被打破”、“希尔德布兰德:‘大而不倒’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等,所以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时,众多发达国家依旧根据“too big to fail”原则对大型金融机构施救,这激起了公众的强烈反对,人们对该原则的质疑越来越多。

  结果是,美国金融改革重拳向它砸去,奥巴马政府2009年开始调整监管政策,《2010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则弃之不用。张文所说的“大而会倒”可能成为金融危机之后的新原则,却是现时原则,已不同于“too big to fail”史上原有之义。

  任何翻译,尤其是人文社科翻译,总在一定历史语境下进行。翻译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某个术语或某个原则,应当将其回置历史语境下。失效的是原则,发展的是事实,可据新事实创立新原则,但不可用新事实去译旧原则的内容。这也属逻辑问题,是研究或翻译所应遵循的逻辑。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黄忠廉 单位:黑龙江大学俄语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翻译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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