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理论体系中各个命题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关联结构,检验实际上是对理论体系的检验,而不是对脱离这个逻辑结构的、单一命题的检验。
社会科学研究规范要求实证研究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之上提出具有理论对话意义的研究假设,构建与既有社会科学因果理论相竞争的理论命题,从而凸显研究意义与知识积累。对于遵循“假说—演绎—检验”模式的社会科学量化实证研究而言,如何实现理论对话呢?
虽然“假说—演绎—检验”模式的认识论准则相当清晰,即要求实证研究以相对具体的经验观察检验抽象的理论命题,然而科学检验过程所蕴涵的内在逻辑复杂性对于实证研究的研究设计与实践过程的方法论意义,却需要认真辨析。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吕涛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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