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融资模式不断由间接融资走向直接融资。第一步是间接融资中介主体多元化和民主化。1978年以前中国只有一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它既是政策银行,也是商业银行。后来,中国人民银行将商业银行的功能分了出去,成立了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再后,其政策性功能也继续逐步分出,成立进出口银行、国开行、农发行,此外还有“中投1号”和“中投2号”等。此外,还有上百家城市银行,十几家大股份制银行(包括私人控股银行),一百四十多家外资银行分支,还有邮政储蓄银行,等等。
转向直接融资,是上述演进的第二阶段。所谓“间接融资”就是经由银行这个中介或媒介;所谓“直接融资”,则是跨过这个媒介或曰“脱媒”,也就是经由“证券市场”直接进行补抛。股份制改造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即已启动,先后有了深市和沪市,不仅有现货而且也有期货,还有了股票指数期货。在此之前,股权分置改革等重大改革一直不断被推出。再下一步,许多衍生工具也有可能进入中国资本市场。
当然,中国证券市场具有“新兴加转轨”的特征,从资源分配转为资源配置的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资本账户还缺少对外开放的条件,财务基础设施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尽管如此,走向直接融资的国民热情曾空前感人。商业银行的代理业务、中间业务,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如雨后春笋,此外还有私募、风险投资等大量新的努力和尝试。这些都意味着:舞台已经搭起。
从2009年开始,发改委正式酝酿“向民营资金开放国有资本垄断领域”等重大战略转折问题;该改革的大政方针在原则上已经通过;再到2010年7月,“36条”细则已经出台。这表明,民营资本将进入传统国营垄断行业,与传统遗留下来的国有计划体制平等竞争。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萧琛 单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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