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121期特别策划“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5周年”文章之一。
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前后,其对华政策文书频仍、解读颇多,但常为时人和后世学界所乐道的“关键词”,则为先后出笼的“广田三原则”与“近卫三原则”。日本以此形式(“表”)而反映的对华政策的本质(“里”)是什么?其表、里关系究竟如何?是迄今值得我们进行深入分析的重大学术问题。
就历史沿革而言,1935年10月4日制定、1936年1月21日正式出笼的“广田三原则”,历经冈田、广田、林、第一次近卫内阁,堪称是全面侵华战争前夕日本对华政策的“代名词”;而1938年12月22日出笼的“近卫三原则”,历经第一次近卫内阁、平沼、阿部、米内、第二次近卫内阁,则是全面侵华战争前期乃至太平洋战争前夕日本侵华政策的根本所在。因此,它们二者是我们剖析、认识全面侵华战争前后日本对华政策的最佳文本。
就历史关联而言,在具体内容上,“广田三原则”的第一项(中国抛弃依赖英美政策、采取对日亲善政策)与“近卫三原则”之第一项(相互善邻友好)完全相同;其第三项(在外蒙接境地区联合防共),在后者之第二项(共同防共)得到了全面发展;其第二项(中国默认“满洲国”、并在华北地区与之进行经济与文化上的合作),则在日军已侵占大半个中国的情况下,发展为后者的第二项(经济合作)。因此,从“广田三原则”到“近卫三原则”,日本在全面侵华战争前后的对华政策是一脉相承的;而后者较之于前者,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历史结局而言,“广田三原则”出笼后,日方不但在1935年、1936年的中日谈判中变本加厉地一再坚持之,而且直至全面侵华战争开始后仍然不放弃,但是在走向和坚持抗战的中国政府面前,其无果而终。“近卫三原则”则在汪精卫集团的吹捧和认可之下,日本通过1939年12月30日的“日汪密约”、1940年11月30日的“日华条约”,将其细化并固定化;而在日本卵翼之下的汪伪政权,则只有与“近卫三原则”相始终而存亡。
就历史本质而言,无论“广田三原则”还是“近卫三原则”,作为宣示日本对华政策的公开形式,其巧言令色之表,对于当初的中国人有相当的迷惑性。但是经过不长时间的检验,其对华政策之本质(“里”),终于露出了上述之“庐山真面目”。围绕着承认还是反对日本的“广田三原则”与“近卫三原则”,中国迅速出现了势同水火的抗战与投降之不同道路的选择。因此,对于全面侵华战争前后日本对华政策的“广田三原则”与“近卫三原则”,我们在看到其表、里不一的暂时矛盾现象的同时,更要认清其表、里的如一。(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臧运祜 )(本期特别策划采写工作小组:童力、宋晖、江哲、郭烁、刘鹏、黄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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