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盛顿大学《环太平洋法律暨政策学报》(Pacific Rim Law and Policy Journal)第18卷(2009年1月)刊登了达西·戈尔兹(Darcey J. Goelz)的评论《中国的环境问题:专门环境法院的建立能否成为问题的解决之道?》。文章称建立环境法院符合中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中国法律中已明确设置有铁路、海事、军事等专门法院。虽然建立专门环境法院不可能是医治中国环境问题的“万能药方”,但至少会是朝着解决问题的方向迈出重要一步。
中国面临的最主要环境问题是水污染、缺乏水资源、空气污染、森林退化及沙漠化。上述问题已带来了极为有害的后果,中国必须致力于上述问题的解决。中国政府也意识到了环境问题的严重性,2005年国务院签发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指出,“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
......(作者:[美]达西·戈尔兹/文 屈文生/译 译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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