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财政改革不妨以转移支付体系为突破口,立足中国国情,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形成一套完备的转移支付决策、咨询、执行体系,配以内外部的监督机制,来不断提高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公平与效率目标。一是成立专职机构,包括国务院的决策机构、财政部的执行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决策机构要充分吸收各方利益代表,执行机构和专家咨询机构要实现良性沟通和信息反馈,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进行通力合作。二是完善决策程序。由决策机构确定后的转移支付方案,先提交咨询委员会讨论,讨论达成共识之后,再提交人大预工委进行审核,如果通过审核,就汇入财政部的年度总预算方案中再提请人大表决。一旦审批通过,就下达指示给转移支付执行机构,同时启动财政部门的内部监控机制,并配合外部的人大、审计、社会监督。省级部门的决策程序要在中央大的指导方针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各方面利益诉求进行本省的转移支付,决策步骤类似于上面的过程。三是加快立法进程,从制度上给以明确保障。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性,就很难保证一项良好制度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因此,借鉴国外经验,中国可以分步逐步过渡到专门的转移支付法律,以切实保证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不断改进,达到中央与地方的共赢局面。(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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