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列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国对钓鱼列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的这一立场有充分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
早在明朝初期,钓鱼列岛就已明确纳入中国版图,行政上隶属于我国台湾省;明、清两朝均将钓鱼列岛划为我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实施有效管辖权。目前所知中国史料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是成书于明永乐元年(1403)《顺风相送》,该书称钓鱼岛为“钓鱼屿”。其后明朝嘉靖十三年(1534)陈侃著《使琉球录》、嘉靖四十一年(1562)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筹海图编》、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乾隆皇帝钦命绘制《坤舆全图》等诸多文献及官方舆图不仅对钓鱼岛均有记载,而且都使用了“钓鱼屿”一名。
日本最早“发现”钓鱼岛,是在日本吞并琉球,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之后的1884年,比中国文献最早记载发现该岛迟约500多年。
......(作者:李国强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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