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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财税文化取向创新财税理论
作者:cuicen   日期2010-09-06 09:50: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财税文化在国家整体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透析中国财税文化,有助于促进财税理论制度更符合国情民心,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按财税文化取向更新财税理论和制度,既是对中国传统财税理想、道德、精神、思维的传承,也是针对财税现存问题的改革完善。

  财政的本质问题是财政分配权由谁掌握、为谁服务、如何服务。历史上,财政分配权掌握在谁手中,财政就为谁服务。社会主义财政应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即人民是社会主义财政的主人和服务对象,公共部门受人民委托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即应廉价、公平。

  社会主义税收,即公共部门受人民委托,依法向生产单位和个人收取货币财富,以满足国民公共需要。由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税收的特点应具有人民性(人民立法)、公共性(税收存在的理由)、公开性(由前两者决定)。税收的实质是私人财富向公共部门让渡,公共部门只有将税款用于公共需要和民生的改善才有存在的理由。仅把强制性、无偿性作为税收的特点,不符合社会主义本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创新财税理论应以财税文化为取向。
......(作者:陈光焱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财政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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