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3日以来,我国南方持续的强降雨过程导致南方十省市洪涝灾害不断蔓延,江西抚河二次决堤,300年一遇的暴雨让湘江干流水位全线“越警”,更让湖南长沙变成了一座水城。截至6月23日,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高达400多亿元,长江水位甚至超过1998年那次大洪水时的水位,在8月份南方汛期,灾情更令人堪忧。
面对巨灾,高额的经济损失如何弥补?在这方面,我国的情况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有很大不同。国际上,保险已经成为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例如2009年全球因巨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为620亿美元,保险业赔付占42%。但我国巨灾风险管理制度尚未建立,或者说是以政府救灾、抗灾等措施为主,巨灾保险的“缺位”使得巨灾来袭时,政府承担了具有不确定性特点的沉重负担。即便如此,政府财政救助的金额一般也只有直接经济损失的2%—5%左右,单纯依靠政府救助来应对损失日益加剧的巨灾风险,收效甚微。
......(作者:刘新立 单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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