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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入佳境
作者:cuicen   日期2010-09-15 13:50: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123期特别策划“保护文化遗产 守住民族之根”文章之一。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固有财富。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化一直采取保护政策,并在相关文化建设项目上给予极大的扶持和相应的倾斜。2009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以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加快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文件,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尊重少数民族同胞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尊重差异性,倡导多样化、多元化,各族群众获得了更多的文化实惠和精神营养。60多年来优越的政策环境,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还具有更多的自身优势和天然条件。我国少数民族多居于边远山区,那里相对偏僻闭塞,交通不畅,经济欠发达。纯净的自然生态环境与农耕文化、游牧文化、渔猎文化的稳定性相结合,孕育了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纯真本色、天籁神韵、原生态活力和原汁原味的审美意蕴。

  少数民族大聚居小分散的分布特点,使其保留了较系统完整的民族观念、宗教信仰、语言体系、服饰文化、民族习俗及民族民间文化。每个民族都有自己创造并传承的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国民族文化百花园中绽放出绚丽光彩,为中华文明谱写了辉煌乐章。尤其是一代又一代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他们的天才创造把本民族文化不断推向新的高峰。

  得益于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党的文化惠民政策,民族聚居区地方政府领导多为本民族地区培养起来的干部,他们的本民族文化认同感强烈,便于将文化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因此,这些区域的民族文化保护方式和保护理念切合实际,不走样、不盲从,效果自然十分显著。

  民族节日习俗呵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国各民族的传统节日都极为盛大和隆重。我国有56个民族,其大大小小的节日达到了3000多个。这些节日积淀和凝聚着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它们既是民族认同的基础,又是民族文化身份的标志,更是民族向心力和国家凝聚力的重要体现。

  节日和习俗不仅浸润着民族的文化情怀,也精心呵护了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和文化载体。如湖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充分尊重了当地民族同胞意愿,使自然与人文和谐协调。湖南江永瑶族地区的女书习俗保护将自然环境与节日文化、歌舞活动、女红传统协调起来,摒弃了那种通过商业利用、资源竞争和文化造假等掠夺性开发毁坏民族文化的“滥采滥伐”行为。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民族文化工作热点

  近年来,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为民族文化工作的热点和亮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受重视。兴安盟科尔沁左翼中旗有20多万人口,其中一多半人擅长演奏四胡,会跳安代舞和会拉马头琴的近10万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建起了一座高水平的马头琴博物馆。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斡包会”吸引了众多牧民前来,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都在摔跤场地、曲棍球场地、赛马草场上大展身手。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是“刀郎文化”的流传地之一。那些七八十岁的老艺人跳起刀郎舞、弹起刀郎热瓦甫,精神抖擞、激情投入,让人震撼和激动。贵州省雷山县达地水族乡也吉水寨建起了水族博物馆,荔波县拨专款抢救散存民间的布依傩书和经书。重庆开通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数字博物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与中央民族大学合作筹建中国土家文化研究院。

  云南将线性文化遗产理念植入茶马古道文化遗产保护,并把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重点。从今年起,云南省委省政府设立了每年2000万元的省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经费。云南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在昆明市官渡古镇开课授徒。今年7月,由中国国家档案局与新加坡国家档案馆合作的“抢救保护云南少数民族历史档案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将在两年内对阿昌族、布朗族、独龙族、拉祜族4个少数民族的口述历史档案进行试点抢救保护。该项目通过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的采访,以录音、录像等现代技术手段,把原来口耳相传的口述历史记录保存下来,将动态的、个人的、私有的文化记录转变为静态的、公共的、集体的社会记忆。在广西,自2003年启动民族生态博物馆建设以来,已相继建成了南丹县白裤瑶生态博物馆、三江侗族自治县侗族生态博物馆、靖西旧州壮族生态博物馆和贺州市客家生态博物馆。

  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已到关键期

  尽管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呈现出千姿万态、方兴未艾的喜人局面,但在商业化、旅游化、产业化、城市化、政绩化的发展背景下,其传承的生态空间不可能一尘不染,这就使得本处于弱势之中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更显脆弱。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已到了非常关键的时期,时不我待,任重道远。

  近两年来,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受到雨雪冰冻、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极大破坏,对当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乎造成了致命的打击。尤其是“5·12”汶川大地震和“4·14”玉树大地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部分传承人的生命和心灵带来了戕害。“人亡艺绝”,这让地震灾区文化工作者和学者有了更直接、更切身、更深刻的体会,也由此增加了更多有识之士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紧迫感。所以,在民俗文化传承与保护活动中,更要重视发掘民族文化中蕴藏的心灵和精神层面的深刻内涵,发挥民俗仪式在心理安抚和慰藉方面的优势,让人们“心安”地重新焊接、缝合少数民族文化受损的悲悯裂痕。从另一个角度看,灾难也可以成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契机。多年来一直处于汉藏之间的羌族文化遗产,因地震灾害受到更多人的关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倡导发起的“紧急抢救地震灾区文化遗产”项目,已不断推出重大成果,并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定要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意愿,尊重他们对本民族文化的自我表达。尤其要尊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他们及其文化群体是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优秀代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和传承者,他们理应成为民族文化的解释者和享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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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

  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民族语言数量超过80种,使用人口约6000多万人。其中,22个民族使用着28种文字,使用人口约3000多万人。多语种、多文种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语言文字在我国的使用空间非常广阔,也使它们成为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通过的人类口述与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中国先后有26项列入,其中少数民族项目10项,而被列入3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有2项是少数民族项目。

  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8项,其中少数民族项目165项;2008年6月第二批公布510项,其中少数民族项目482项;2010年5月公布的第三批国家非遗名录190项,少数民族项目106项。至此,我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此外,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还发起“世界看见——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亲善行动”,计划在未来两年内深入云南、青海、内蒙古、新疆、西藏、贵州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通过对当地民间音乐传统和传统手工技艺的挖掘、整理及艺术再现,推动具备独立创造和文化发展能力的少数民族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可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在国际国内都受到格外重视。这是我国多民族文化发展的重要成果,也是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时代理念的具体体现。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锦强)

   本期特别策划采写工作组:原正军、杨阳、孙龙、王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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